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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坚活动组织开展联合集中执法行动

2017-07-11 16:14

根据“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百日攻坚活动”工作部署,活动办会同法律事务处、各管理处组成了“攻坚活动”集中执法大队,执法大队成立后,要求所有参与行动的执法人员,树立“以人为本、依法行政、规范执法、重在管理、处罚有据”的理念,依事实办案,依法办案,依程序办案,与相关处室和各管理处多沟通、多配合,及时交流情况,明确工作目标,分析问题,制定有效办法,形成相互配合、相互促进良好的工作局面。

为保证联合集中执法行动取得预期的效果,请各管理处结合辖区扩面工作实际情况,提报了需进行联合执法的案件,利用社保数据比对系统,核查了这些单位缴纳养老**的职工人数等信息,主要对以下违规单位进行集中执法,一是单位只办 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但未为本单位职工办 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并以各种理由搪塞拒绝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二是单位以经济效益不佳为由,短期内无法正常缴纳公积金,待经营好转后会陆续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三是单位属于私营企业,虽然了解住房公积金政策但认为其不属于强制范围的。

联合集中执法行动以“强化声势、务求实效”为标准,采取了直接上门进行政策引导、现场执法等措施,结合户籍制度改革、企业发展以及在职职工权益维护等多个层面,详细解读住房公积金政策规定,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整改意见,澄清了缴存单位的模糊认识,要求单位尽快整改,但对拒不改正的单位现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此次集**合执法行动覆盖两区两市,共走访单位7家,涉及职工500多人,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7份。通过联合集中执法行动,推动了住房公积金扩面征缴工作的有序开展,下一步对拒不改正违法行为的单位,将启动行政处罚程序。

在本次联合集中执法行动坚持了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相结合,以教育劝导为主、处罚为辅,根据单位实际情况,把握尺度,量力而行,避免引发矛盾纠纷,提高了行政执法工作质量,努力营造单位依法缴存、职工自觉维权的良好氛围,对提高住房公积金制度知晓率、推动单位和职工做到“应缴尽缴”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越来越多单位意识到按时缴纳住房公积金是法规规定的应尽义务,拒不改正是一种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