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公积金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2017-07-11 16:14
为进一步**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切实把中央“八项规定”贯彻落实到工作中去,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从建章立制入手,全面落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根据青岛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市管理中心工作实际,按照从严从紧原则,制定了《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细则》,从经费管理、国内差旅和因公临时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活动、办公用房、资源节约、宣传教育、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方面进一步细化了内容,明确了标准,提出了要求,健全完善了国内差旅内部审批制度、公务接待审批控制制度、公车管理使用制度等多项制度,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中央、省、市委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要求提供了制度保障;印发了《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办法》《关于严格控制支出进一步规范经费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严禁超标花钱行为,杜绝铺张浪费现象。
二是领导率先垂范。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带头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和中央、省市委有关要求,以实际行动转作风、树新风、扬正气,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头深入基层调研,定期到基层管理处进行调研,全面了解基层工作情况,听取市民群众意见建议,及时研究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带头发扬节约精神,调研期间一律轻车简从,不组织接送,不安排宴请,就餐一律安排工作餐。严格控制上级部门检查和其他单位考察学习的接待标准,不搞超范围、超标准接待。带头**会风文风,推行视频会议模式,开短会,讲短话,少发文,推行网络办公系统,所有文件批办、流转、发送均通过金宏网办 理,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工作成本。带头坚持廉洁自律,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政规定,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禁以权谋私、公车私用、乱花公款等违规行为、始终做到秉公用权、廉洁从政。
三是提升服务水平。在全辖范围内深入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服务质量大提升”等活动,以“强化政治学习、畅通民意渠道、完善服务设施、规范服务行为、严肃工作纪律、创新服务举措、强化内部考核”七方面内容为抓手,继续加强作风建设,加大“庸懒散慢拖瞒”行为整治力度,定期评选表彰“文明服务窗口”、“文明服务明星”,全面提升为民服务质量。认真落实各项公积金惠民政策,不断创新便民服务举措,利用科技手段提升工作效能,为广大公积金缴存职工提供高效服务,树立良好的社会服务形象。
四是强化监督检查。结合工作发展实际,修订并完善了《干部职工日常管理考核办法》,将各部门执行八项规定情况作为考核表彰、评选先进、绩效奖励的重要依据,采取不定期采取暗访、抽查等方式,定期对中心各部门执行八项规定、**工作作风和服务市民群众等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发现纠正存在问题,确保各项规定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