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公积金 > 青岛公积金新闻

青岛公积金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立健全“五项制度”确保住房资金安全完整

2017-07-11 16:14

为切实保证我市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在应用公积金电子监察系统的基础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建立健全“五项制度”, 不断强化预防预警、制约监督和责任追究,形成了“上下联动、权责明晰、检查到位”的制约监督体系,在公积金系统内部筑起安全“防火墙”,确保了住房资金安全完整。
一是责任**考核制度。党组**和班子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28份,**落实廉政责任四大类共31项,进一步明确了主体责任。同时,中心纪检组严格落实监督责任,对各部门半年组织一次巡检,并作为年底评比表彰的重要依据,做到了责任**到位、监督落实到位。
二是调研巡视制度。坚持每季度对全辖各部门实行全覆盖、快节奏的调研巡视,及时发现问题、实施分类处置、注重成果应用、确保整改落实。今年上半年,在季度日常巡视的基础上,重点对22个部门52名中层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等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摸底,全面了解掌握党员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情况。
三是预警分析制度。在基层党支部和中心纪检组两个层面建议预警分析工作机制,及时交流情况、分析舆情并提出处置意见,分析研究各渠道采集的预警信息和监察及投诉反映的风险性信息,使资金风险防控工作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
四是诫勉谈话制度。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的原则,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及时采取约谈、函询等方式向本人和部门核实,及时解决苗头性问题,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截至5月末,今年共受理转办投诉(举报)91件,中心纪检组对三个出现业务违规的部门负责人分别进行了谈话,达到了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的工作目标,在促进风气转变和提升服务效能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是责任追究制度。通过修订和细化内部考核办法,建立和完善责任**、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工作链条,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用考核这只“无形的手”牢牢管住有形的业务工作,让责任追究变得有章可循,从源头上杜绝资金风险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