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公积金 > 青岛公积金新闻

青岛公积金

市管理中心开展会员卡清退活动真正做到“零持有零报告”

2017-07-11 16:14

5月27日,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电视电话会后,市管理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按照《中共青岛市纪委关于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的通知》(青纪〔2013〕35号)有关工作要求,及时组织召开开展会员卡清退活动专题会议,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带头做好表率,树立良好形象,保持“为民、务实、清廉”的工作作风。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自觉确立凡要求别人做到的首先自己必须做到的意识,正人必先正己,以实际行动深入贯彻落实八项规定,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92周年。
一、做到“零持有”。成立由纪检组长任组长的专门清退工作小组,立即在全辖公积金系统纪检监察干部职工中开展会员卡专项**活动,要求凡有会员卡的一律上交,要求领导干部要带头清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真正做到“零持有”。
  二、做到“零报告”。对清退情况形成书面汇报材料,要求只要是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人员,即使没有会员卡,也要上报情况,真正做到“零报告”。
  三、做到“零容忍”。要求在本次专项**活动之后,若发现还有纪检监察干部持有会员卡,或者新购会员卡的,将严肃**,一律没收所持会员卡,一律清退出纪检监察队伍,一律按照党纪政纪处分条例予以党纪政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