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惠民政策再次被评为我市十大民生事件之一
2017-07-11 16:14
2012年9月,我市**了对低保家庭给予公积金贷款贴息政策,被评为2012年第三季度十大民生事件之一。今年,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持续推出了调整公积金贷款*高限额等多项惠民新政:自2月1日起,全市商品房公积金贷款*高限额统一调整为60万元;全市二手房公积金贷款*高限额统一调整为35万元。本市职工**本市经济适用住房,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于**经济适用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首**比例由30%下调至20%。这些政策的**,为我市广大中低收入人群实现“住有宜居”的目标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为加快建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增添了有效的政策支持,被媒体评为2013年**季度我市十大民生事件之一。
媒体点评:去年三季度,我市**新政为低保人群公积金贷款贴息,减轻了低收入人群的买房还贷压力。今年**季度,公积金贷款限额再次大幅度提高,使全市中低收入人群实现安居梦再添制度保障,“住有宜居”的青岛理想又向前迈了一大步。